一站式办理!马尾公证处“房产继承一件事”再升级
时间: 2026-02-24 16:11

近日,记者从司法局获悉,马尾公证处“房产继承一件事”改革提升工作已完成。新升级的“房产继承一件事”将原集成办理的两个事项,提升为七个事项,且新升级的“房产继承一件事”还通过减少中间环节,压缩办理时限,进一步提升市民办事便捷度和效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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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很方便,在一个窗口就搞定公证、产权登记以及水、电、天然气等过户事项,跟开了绿色通道一样!”市民薛先生现场办完业务后感慨道。

马尾公证处主任袁伟东介绍道,新升级的“房产继承一件事”在原集成办理的“继承权公证”“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”基础上,新增“税费申报缴纳”“水表户名过户”“电表号过户”“天然气账号过户”“广电网络账号过户”五个事项,且新升级的“房产继承一件事”将办理时限从30个工作日压缩至14个工作日,递交的材料也从25项减少至12项,群众跑动次数也从7次减少为2次,真正实现了“一窗受理、一站办结”。

袁伟东表示,未来,将以更智能的流程、更暖心的服务,进一步推动公证处工作提质增效,努力推动马尾营商环境再优化。

办理指南01线上申办

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或闽政通APP搜索“房产继承一件事”办理。

02线下申办

至马尾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马尾公证处窗口办理。马尾公证处窗口地址: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湖里路27号马尾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35、36号窗口,咨询热线:0591-63158217,办理时间:周一至周五, 法定节假日除外,上午:09:00-12:00,下午:13:30-17:30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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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见问题01办理房产的继承公证,要在房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办理 ?

答:是的,继承权公证要在房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办理 。

02

办理继承公证,继承人在外地无法到现场签字,该如何办理 ?

答:继承人可在就近公证处办理委托书或放弃继承权声明书,委托他人办理继承手续或声明放弃 ;继承人在境外的,其委托书或声明书应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,若继承人所在的国家属于《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》成员,可提交附加证明书,即经海牙认证。

03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,现在遗嘱受益人可以自愿表示不按照遗嘱执行吗 ?

答:可以,如果不按照遗嘱执行,则按照法定继承程序执行 。

04问:什么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?

答:已经登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,权属发生转移的,当事人可申请转移登记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的,其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一并转移;房屋所有权转移的,其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转移。

来源:马尾的事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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